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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止和终止条款有什么区别,在合同中如何使用?装修施工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添加时间:2021年6月30日 来源: 上海民商事合同律师   http://www.rahtjfls.cn/

  支璇,上海民商事合同律师,现执业于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中止和终止条款有什么区别,在合同中如何使用?

  在实践中,合同订立后即具备法律效力,如果合同因一定情形中止或终止的,那么合同中止和终止条款有什么区别,在合同中如何使用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合同是基于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签订的协议。合同订立后即具备法律效力,如果合同因一定情形中止或终止的,分别形成不同的法律效果。那么合同中止和终止条款有什么区别,在合同中如何使用呢下面跟着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合同中止和终止条款有什么区别,在合同中如何使用

  合同的终止与中止有何区别

  在司法实践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合同的终止区别于合同的转移以及合同的中止。

  1、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同于合同的转移。

  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内容客观上不复存在,它已经不须再履行或者无法再履行;而合同的转移只是合同主体的变化,它仍然须履行,而且应当继续履行。所以,合同的转移并不导致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

  2、合同的终止也不同于合同的中止。

  合同的中止是指合同的效力因某种原因的发生而暂时停止,而合同的终止为合同效力的完全终结。

  终止是最终停止了,强调结果。中止是中途停止,强调过程中被打断,可以继续,也可以停止。

  合同的终止,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的终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合同中止履行是指债务人依法行使抗辩权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暂处于停止状态。在合同中止履行期间,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在抗辩权消灭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来的效力。

  二、合同终止的事由有哪些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大致有三类:一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终止,例如免除、合意解除等;二是基于合同目的的不能实现或者已经实现而消灭,例如履行不能、清偿、混同等;三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消灭,例如我国解放初期以法律规定的方式废除劳动人民所欠地主的债务。

  在司法实践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合同的终止区别于合同的转移以及合同的中止。首先,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同于合同的转移。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内容客观上不复存在,它已经不须再履行或者无法再履行;而合同的转移只是合同主体的变化,它仍然须履行,而且应当继续履行。所以,合同的转移并不导致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其次,合同的终止也不同于合同的中止。合同的中止是指合同的效力因某种原因的发生而暂时停止,而合同的终止为合同效力的完全终结。我国《合同法》第六章专门规定了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制度。

  在出现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某些情形时,合同关系在客观上将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合同终止的事由主要包括: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

  1、清偿,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合同法》第91条规定的;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即此处所谓的清偿。清偿以全面清偿为原则。清偿合同债务的人为清偿人,清偿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清偿债务的费用,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约定之外,由债务人负担。

  2、解除,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单方解除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双方解除指双方协议消灭原有的合同。解除还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3、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提出抵销的债权,为主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为被动债权。抵销根据其产生原因不同,有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之分。

  4、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保存以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制度。按照《提存公证规则》的规定,我国公证机关可以负责办理提存事务。

  5、免除,即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

  6、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

  在以上事由出现时,均会导致合同关系消灭。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最新合同中止和终止条款有什么区别,在合同中如何使用的相关内容。综上,当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另一方完全可以想办法终止合同避免给自己造成更大的损失,并追究对方的法律。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装修施工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建设工程类的签合同时需了解:有关于工程质量方面的、有关于装饰材料的、关于设计的、关于售后服务的、关于投诉方面的、关于装修合同的等等。那么关于装修施工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接下来由为您就这一问题展开如下几个方面,希望的回复对您有所帮助。

  一、装修施工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1、工期约定:一般2居室100平米的房间,简单装修的话,工期在75天左右,装饰公司为了保险,一般会把工期约定到75-90天,如果您着急入住的话,可以在签订时和设计师确认自己房屋装修具体需要多少时间,然后再制定适合自己房屋的装修天数。

  2、付款方式:一般的装修合同,约定首付60%,木工验收合格后交纳35%,完工后交纳5%。如果按照这样的付款形式的话,在工期过了一半左右后,您就已经向装饰公司交了95%左右的费用,如果装修的后期出了什么问题的话,就很难在钱上面制约装饰公司了。所以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候,能把首付压到30%,中期交纳30%。

  

  3、增减项目:装修过程中,很容易有增减项目,比如多做个柜子,多改几米水电路等等。这些都要在完工的时候交纳费用的。那么这些项目的单价究竟应该是多少呢如果等到已经开工后,那这可能就是设计说了算了。所以如果有可能,最好能复印一份装修公司的最初给您看的完整报价单,以免在签订合同或是增减项目时,装修公司偷梁换柱,改换价格。还要注意一点,最后结算费用的时候,你应该支付的增减费用,都应该是在该项目施工前,由您签字认可的,如果是您没有签字认可的,您一概可以不支付相应的费用。

  4、保修条款:装修的整个过程现在主要还是以手工现场制作为主,没有实现全面工厂化,所以难免会有各种各样的细碎质量问题。保修时间内,装饰公司应该实施的就尤为重要了。比如出了问题,装修公司是包工包料全全负责保修,还是只包工,不负责材料保修,或是还是有其他制约条款,这些都一定要在合同中写清楚。

  5、水电费用:装修过程中,现场施工都会用到水,电,煤气等。一般到工程结束,水电费加起来是笔不小的,这笔费用应该谁来支付,在合同中也应该标明。

  6、按图施工:严格按照您签字认可的图纸施工,如果在细节尺寸上和您在设计图纸上的不符合,您可以要求返工。

  7、监理和质检到场时间和次数:一般的装修公司都将工程分给各个施工队来完成,质检人员和监理是装饰公司对他们最重要的监督手段,他们到场巡视的时间间隔,对工程的质量尤为重要。监理和质检,每隔2天应该到场一次。设计也应该3-5天到场一次,看看现场施工结果和自己的设计是否相符合。

  8、要详细的列出装修中涉及的主要建材的品牌,规格,价格,型号等。

  9、列出每个施工项目的单价、总价、施工工艺等。

  10、详细的施工图纸:室内尺寸图;家具布置图;水电改造图;吊顶图;门的具体样式;家居细部的图纸;整体家居风格的效果图等。重庆装修公司唐卡装饰提醒你在签订装修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仔细核对后再确认签字。

  二、装修施工合同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1、委托人的被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其中个体装修从业者还应当填写本人身份证或上岗证书的号码;

  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间数、面积、装饰装修的项目、方式、规格、质量要求以及质量验收方式;

  3、装修工程的开工、完工时间;

  4、工程保修的内容、期限;

  5、装饰工程价格及支持的方式、时间;

  6、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7、违约及解决纠纷的途径;

  8、合同的生效方式;

  9、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

  三、什么是合同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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