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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添加时间:2018年6月19日 来源: 上海民商事合同律师   http://www.rahtjfls.cn/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www.hft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海富通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将在海富通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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