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合同律师

-王星元

13701922912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如何约定合同仲裁条款?

添加时间:2018年6月19日 来源: 上海公司合同律师   http://www.rahtjfls.cn/
  仲裁协议中要有以下内容:

  一、要有申请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仲裁事项必须与当事人有特定的法律关系,而且只能是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等民事纠纷不能申请仲裁。

  三、选定仲裁委员会

  当事人在协议中必须写明具体的仲裁委员会,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仅有仲裁地点(如北京)而没有仲裁机构的,仲裁协议无效。

  以下是贸仲的示范仲裁条款: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联系电话:13701922912

全国服务热线

13701922912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6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