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商事合同律师

-支璇

18582590424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居间人有哪些义务 转租房协议签订的注意事项

添加时间:2023年11月1日 来源: 上海民商事合同律师   http://www.rahtjfls.cn/

  支璇,上海民商事合同律师,现执业于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居间人有哪些义务

  核心内容:居间人为了促进当事人成功交易,而从中获取报酬。居间人又有哪些义务订约义务,忠实和尽力义务,隐名和保密义务,介入义务和其他义务。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居间人的主要义务。

  一、居间人的五大义务

  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义务就是委托人的权利。居间人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的义务。在报告居间中,居间人对于订约事项,应就其所知,据实地报告给委托人。在媒介居间中,居间人应将有关订约的事项据实报告给各方当事人。向委托方报告订约机会或提供订约媒介是居间人在居间合同中承担的主要义务。

  2、忠实和尽力义务。忠实于当事人的利益是指居间人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应当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的忠实义务具体包括:首先,居间人应将其所知道的有关订立合同的情况或商业信息如实告知委托人;其次,居间人不得对订立合同实施不利影响,影响合同的订立或损害到委托人的利益;再次,居间人对于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以及后来的订约情况负有向他人保密的义务。居间人在负有忠实义务的同时,还负有尽力义务。居间人应尽力促使将来可能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双方达成合意,排除双方所持的不同意见,并依照约定准备合同,对于相对人与委托人之间所存障碍,加以说合和克服。

  3、隐名和保密义务。在媒介居间中,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指定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居间人就负有不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的义务,这就是隐名义务,这种居间又称为隐名居间或隐名媒介。是否允许公开自己的名称和姓名是居间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因此,无论是委托人还是其交易相对人,都可以指定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名称告知其相对人。那么,居间人在交易双方订立合同之中或之后都应履行隐名义务。居间人对在为委托人完成居间活动中获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以及委托人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后来合同的订立情况等,应按照合同的约定保守秘密。居间人如违反隐名和保密义务致使隐名当事人或委托人受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

  4、介入义务。居间人的介入义务是指在隐名居间中,在一定情形下由居间人代替隐名当事人以履行辅助人的身份履行,并由居间人受领对方当事人所为的给付的义务。居间人承担介入义务与居间人的隐名义务是一致的,是为了保证隐名当事人保持交易秘密目的的最终实现。居间人仅在一定情形下负有介入义务,并不享有介入的权利。换言之,只有在保护隐名当事人利益的前提下,才有居间人的介入义务,而不存在居间人基于特定情形主张介入的权利问题。

转租房协议签订的注意事项

  所谓的转租房就是原来的房屋承租人将租来的房屋再租给第三人也就是次承租人,而承租人就成为了二手房东,转租房屋需要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协议,那么,转租房协议签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请看为您详细介绍:

  一、转租房协议签订的注意事项

  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我们要确保转租人的身份信息正确和是否具有转租的权限,以免上当受骗;

  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如果不问清,有可能会因谁缴费而发生争议;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和其它费用,以免被物管要求承担不应承担的费用;

  4、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这些必须要清楚明白,以确保房屋转租期限在剩余的租赁期限;

  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

  6、要明确违约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

  8、应对提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约定,并且,合同约定的内容不能超过主合同,比如主合同约定承租人只能使用约定的一间卧室,另一间不能使用,而从合同却明确约定承租人可以使用所有房间,那么,这部分会被认为是无效的。

  二、不能转租房屋的情形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房屋

  如承租人拖欠出租人租金的,那么承租人就不能转租承租的房屋;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房屋

  3、预租的商品房。

  另外,中未约定可以转租,如果出租人同意转租才能转租,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转租。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

  三、房屋转租协议书范本

  房屋转租协议

  转租人:

  承租人:

  当事人就房屋转租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转租人经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于_____房屋_____平方米转租与承租人为居住使用而承租人依约承租相应。

  第二条 转租期限:自_____起,至_____止计_____年。

  第三条 租金:

  1、每月租金人民币_____元,每月_____日以前缴纳。

  2、保证金人民币_____元,于转租期满交还房屋时无息返还。

  第四条 使用转租房屋的限制:

  1、本转租房屋系供住家之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转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转租房屋。

  3、乙方于转租期满应即将转租房屋腾出交还,不得向甲方请求迁移费用或任何费用。

  4、转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5、转租房屋有改装设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得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乙方于交还转租房屋时并应负责回复原状。

  第五条 危险负担: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使用转租房屋,除因天灾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过失致转租房屋损毁,应负损害赔偿

  之责。转租房屋因自然的损坏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责修理。

  第六条 违约:

  1、乙方违反约定方法使用转租房屋,或拖欠租金达两期以上,经甲方催告限期缴纳仍不支付时,不待转租期限届满,甲方得解除租约。

  2、乙方于终止租约或转租期满不交还房屋,自终止租约或转租期满之日起,乙方应按照每日____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其他特约事项:

  1、转租房屋的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水电费自行负担。

  2、乙方迁出时,如遗留家具杂物不搬的,视为放弃,可由甲方处理。

  3、本合同转租期限未满,一方拟终止租约时,须得对方的同意。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__份,当事人各执__份为凭。

  转租人:

  承租人:

  __年__月__日

  以上就是为您介绍的转租房协议签订的注意事项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通过本文对转租房协议的知识介绍,相信您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对这方面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或者有这方面的法律纠纷,请上咨询律师。

联系电话:18582590424

全国服务热线

18582590424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