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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包括哪些情况 效力待定合同怎么补救

添加时间:2021年7月15日 来源: 上海民商事合同律师   http://www.rahtjfls.cn/

 支璇,上海民商事合同律师,现执业于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无效合同包括哪些情况

  合同是否有效,一般可以从合同的条款判断,以下事由的出现,可以判断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和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等等。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


  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加重对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另外,根据《民法通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因此,主体不合格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例如: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其例外情况是: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


  法定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合同的部分无效不影响合同的其他部分的效力,合同无效的情形除了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合法无效外,还包括合同签订主体的不合格,例如不完全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委托代理人的无权代理行为等签订的合同可能无效。





效力待定合同怎么补救

  效力待定合同怎么补救效力待定合同的补救措施包括两种:一是第三人即权利人行使追认权;二是无处分权人取得处分权。效力待定合同虽然从实质上讲是一种无效合同,但此种合同存在的瑕疵是可以修正的,许多情况下并不损害权利人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下面由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效力待定合同的补救措施


  效力待定合同虽然从实质上讲是一种无效合同,但此种合同存在的瑕疵是可以修正的,许多情况下并不损害权利人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权利人和相对人也追求合同有效的法律效果,基于维护交易秩序和保护相对人利益考虑,合同法将此类合同定只要采取补救措施即对合同瑕疵进行修正合同就发生法律效力。


  实践中该类合同可能导致两种结果:一是没有采取补救措施,合同无效。二是进行修正,合同有效。


  从我国合同法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补救措施:


  限制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有效,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无权代理合同,经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有效。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合同有效。


  由此可见,效力待定合同的补救措施包括两种:一是第三人即权利人行使追认权;二是无处分权人取得处分权。


  二、效力待定合同的危害


  一旦合同被确认无效以后,将溯及既往,自合同成立之日就是无效的。根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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